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一系列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通过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治理实际情况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确保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能充分行使其权利。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能依法行使其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没有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具有独立的经营能力和完备的供销系统,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董事会的人数及结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全体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认真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参加对相关知识的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勤勉尽责。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产生监事,监事会的人数及结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公司监事认真履行职责,诚信、勤勉尽责地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逐步建立和完善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公司高管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6、关于相关利益者: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与相关利益者合作,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和交流,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均衡,以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7、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要求,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接待股东来访和咨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为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建立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机制。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信息,确保公司所有股东公平的获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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